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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其他有关问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4-11-23 09:25:09
1、对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开办多个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的,如连锁经营门店或门市部。该类下岗失业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申请减免税,其他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经营活动,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照章征收增值税。

3、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照企业管理,不得减免个人所得税。

4、对服务型企业兼营桑拿、按摩等项目不予免税项目的,企业应当将不予免税项目与免税项目收入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免税项目收入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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