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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07年财政地税工作思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7 16:29:0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地税工作,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牢固树立“跨越发展、和谐融入”的发展理念和“规范管理、奋发有为”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不断深化财政地税改革,积极履行财政地税职能,切实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法治丽水”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预期目标

全市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2%,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2%;市本级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2%,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2%。全市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增长8.5%,市本级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增长11.3%。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分析当前财税经济形势,结合丽水实际,确定2007年丽水财税工作总体思路为“围绕一个目标、深化两项改革、完善三大机制、加强四方面建设”,即紧紧围绕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目标,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和税费征管改革,着力完善提供公共产品的运作机制、财政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运作机制和税收征管机制,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三个优化”机制建设、财政监管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促进丽水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围绕一个目标,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紧紧围绕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目标,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握财税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税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千亿富民强市”工程,着力推进“两化一新”建设。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调整好财政支出的保障重点,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支出,提高对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领域、重点事业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就业、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将有限的资金用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地方,争取让更多的人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实行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按照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财政部门的牵头协调职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镇债务等各项工作,加快农村发展步伐。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积极整合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继续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育“四项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积极建立健全扶贫助学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卫生事业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合理安排预算,确保政权建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为“平安丽水”和“法治丽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深化两项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税费征管水平

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税费征管水平。

1.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依托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市本级在2006年试编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规范专项经费预算,完善预算指标体系,初步建立起涵盖一般预算指标、基金(特定用途专项)预算指标、预算外指标、上年结转指标,调整指标等的全指标体系,切实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编制2007年度市直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范围,着重探索在卫生、教育部门实行集中采购模式;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实施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做好会计核算、指标管理、资金申拨等软件修改及各类报表的格式、数据转换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认真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2.深化税费征管改革。以实施《税友2006》和税源间接控管平台为契机,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从根本上促进税源控管模式的转换。围绕建立税源间接控管模式,积极探索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绩效考核三位一体的日常税源间接控管办法。根据间接控管的要求,重视和强化案头分析,规范下户派工程序,简化工作流程,依托信息化建立自动考核体系。按照“提质、增量、求效”的要求推进税务稽查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式检查,探索检查预案机制,全面推行《稽查必查项目》检查法,不断完善包括延伸到企业的复查制度,继续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和大要案查处力度,高度重视举报案件的检查,不断扩大稽查面,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征、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积极推进税源间接控管模式的建立和实施。深化社保费五费合征征管改革,认真贯彻实施《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本级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单位(除法律法规未要求参保的单位外)全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对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单位缴纳与职工个人缴纳计征依据相分离,落实好以不低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0%计征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积极建立良性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制,促进社保费持续增长。

(三)完善三大机制,积极构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财税支撑体系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履行财政地税职能,进一步完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运作机制。

1.完善提供公共产品的运作机制。认真总结“项目推进年”以来资金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收、支、管的科学运作,不断提高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切实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一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采用市场化方式,规范资产处置和经营权出让程序,通过拍卖权公开询价和经营权招标等办法,增加国有资产收益;加大对出租车营运权、公交车线路经营权、小车特殊号牌等资源性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征收力度,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水电资源开发权等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有偿出让及出让价款的管理,强化土地出让金征收和清欠工作,多方筹措基本建设资金,切实增强政府可用财力。建立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考核机制,督促各营运机构和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包装,进一步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加大债务计划落实力度,优化债务结构;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研究激励措施,调动各单位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更大支持的积极性。二是完善集中财力保重点项目的运作机制。坚持市、区和开发区一盘棋的理念,积极筹措运作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按照保续建、保重点的要求,合理编制2007年度基本建设预算和债务收支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性、功能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根据各项目资金情况,加强与业主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做好项目间资金调度工作,确保各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入与市场投入相结合的投资体制,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集资、入股、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切实缓解建设资金紧张状况。三是完善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坚持统筹安排、收支平衡、保障安全、防范风险、控制投资、提高效益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办法》,制定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预算管理;针对“三超”等问题,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机制,扩大审核范围,完善协作评审机制,充分发挥审核中心在项目监管评审过程中的作用,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控制投资规模,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同时,继续做好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工作,有选择地开展项目投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性建设资金的使用绩效。

2.完善财政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运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并管好用好社会保障资金,切实加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切实完善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进一步落实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主体职责,加大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的力度,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保费收缴率。同时,积极开辟新的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渠道,如从按规定征收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总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对历年的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除按规定留足支付和必要的周转金外,及时转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针对市区社保基金的现状,加强与省财政的沟通衔接,努力争取省财政加大对莲都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运作,努力做到社保投入多渠道、资金来源多元化,逐步增强社会保障资金支付能力。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机制。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财政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努力构筑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孤寡老人集中供养、贫困家庭子女助学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抓好莲都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点工作,落实好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和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安全可靠。

3.完善税费征缴机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实施税源、费源间接控管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税费征缴机制。一是要完善基础信息的管理和利用机制。巩固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四部门联合办证的成果,以换证为契机,全面清理地税漏征漏管户,全面核实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情况;加强对现有征管信息数据的清理和对新信息数据的采集审核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强化基础信息利用,充分利用各环节、各渠道采集的信息,认真开展案头分析和纳税评估,并加强分析评估成果的利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把握税收征管工作的规律,切实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二是要完善税费征缴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国税、工商、人劳社保、房管、运管、金融、保险等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外部信息互通共享网络,加强信息交流比对,建立多元化的协税(费)护税(费)网络;继续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开展委托代征工作,切实以征管社会化推进征管精细化。三是要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方便纳税人。继续加大对各类应用软件的开发力度,在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一站(办税服务厅)、一网(丽水财税网)、一话(12366特服热线)”为核心的纳税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全面实现一户通电子缴税业务,做好《税友2006》升级应用工作,依托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切实以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精细化。

(四)加强四方面建设,努力增强推进财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加强财源建设、“三个优化”机制建设、财政监管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推进财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1.加强财源建设。遵循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的原理,充分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扶持、引导、激励作用,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及时拨付扶持资金,积极培植壮大财源,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认真落实好扶持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工业化进程中生产要素集聚所带来的辐射效应,引导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丽水实际,大力扶持以旅游业、商贸流通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加快传统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继续落实好市委《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提升区域文化和经济的竞争力;优化政策服务,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建设,努力为提高政府的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培植丰厚的财源。

2.加强“三个优化”机制建设。“三个优化”是指优化税收收入结构、优化政府财力结构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公共财政职能的履行,坚持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齐头并进,建立健全各项收入征管机制和科学理财机制,不断提升“三个优化”的水平。一是加强税收收入结构优化机制建设。坚持精细化、科学化征管,完善分行业分税种的税收征管办法、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办法、以契税“先税后证”手段为把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制度等,落实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在加强各主要行业和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不折不扣地抓好各地方小税种、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评估工作,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和税收收入结构优化的“双赢”。二是加强政府财力结构优化机制建设。加强对政府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研究,建立健全水资源、森林林木林地资源、土地矿产资源、市政公用资源、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等资源性收入征缴办法,完善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管理办法,并实行预算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成本核算,扩大政府非税收入征缴范围,拓展收入空间;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盘活机制,提高资产整体效益。以推进社保费“五费合征”为契机,完善社保费征管办法,坚持税费并重,加强社保费等各项规费的征管,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可用财力,不断优化政府财力结构。三是加强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机制建设。按照“控、压、保”的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完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如物业费标准、办公设备配备标准等),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人员支出和政府运转支出,确保农业、科技、教育法定增长,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卫生、社保以及生态保护等重点支出的投入力度,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加强财政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财政监管职能,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高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努力使重点专项资金都有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绩效评价程序,优化绩效评价方法,切实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务总监监督机制,扩大财务总监委派范围,除对国资营运机构委派财务总监外,继续将财务总监工作延伸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行财务总监交叉检查工作制,切实提高财务总监监督水平。着力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的要求,在大力筹措建设资金、促进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在编制建设预算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收入规模和债务规模的实际,确保政府性债务基本可控,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会计监管,以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加强会计准则的培训宣传,提高会计人员队伍素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规范管理、奋发有为”的理念,以“三个好好(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做人)”为标准,坚持“三靠(靠教育、靠制度、靠领导以身作则)两抓(正面抓、抓正面)一组织(学习型组织)”,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要围绕各阶段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财税干部依法理财治税的能力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坚持持续改进的理念,加强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及ISO9000质量管理作业指导书的修订、完善和实施工作,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廉政教育,创新教育载体,使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加强对办事机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完善制衡机制。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完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干部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操作到位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要十分重视和关心老干部的生活、学习和身体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党、团、工、妇各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主题词:财政  工作  思路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人大财

    经委,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

    县(市、区)财政局、地税局。

  丽水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2月2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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