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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2-08 11:11:05

关于200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0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4年4月26日在丽水市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丽水市财政局局长 何赤峰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0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市经济和社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地方财政收支平衡。超额完成了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收入预算指标,财政支出在政策性增支因素多、非典等不可预见支出的影响下,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基本保证了改革、发展、稳定的资金需要。2003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5.63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当年财政总收入增量已超过1994年的收入总量。

 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4.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9%,比上年增长2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7.8%。

2003年,全市财政总支出35.60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剔除省专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支出,全市财政支出28.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1%, 比上年增长21.8%。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市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增长6.8%。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两保两挂财政政策测算,全市地方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并消化历年赤字240万元。

市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5.0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3%,比上年增长18.4%。按可比口径计算,市级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7.1%。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收入3.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7%,比上年增长5.5%;农业税收收入1.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0%,比上年增长54.3%;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46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0%,比上年增长66.5%;专项收入11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4%,比上年下降3.9%。

2003年,市级财政总支出9.9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剔除省专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支出,市级财政支出8.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0%,比上年增长23.8%。按可比口径计算,市级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增长8.7%。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6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6%;支农支出47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7%,比上年增长23.1%;医疗卫生支出51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6%,比上年增长30.7%;教育支出1.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6%,比上年增长26.3%;科技支出27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5%,比上年增长24.2%,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6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长15.9%,科技支出占当年预算支出的3.3%;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33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7%,比上年增长73.1%;公检法司支出8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7%,比上年增长29.3%;行政管理费支出1.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9%,比上年增长27.5%。

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决议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狠抓增收节支,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始终把依法治税,壮大财源,做大“蛋糕”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从源头上依法加强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健全征管制度,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征管改革,依托信息化,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加强税源监控和行业税收管理,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和社保费的征收,保持了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2003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0.9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全市及市级连续9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保持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积极应对,加快适应省政府新一轮“两保两挂”财政体制调整,积极争取省财政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重新明确收入范围划分、体制补助基数、收入分成等问题,对市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收入实行市与区共享等,调动市区两级财政的理财积极性,促进市区共同发展。三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市级争取到工业、农业、外经贸、教科文等项目省以上扶持资金2590万元。

(三)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出结构和支出内容的调整力度,保障政权建设、科技、教育、农业、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优化高校资源配置,全市和市级农、科、教支出均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和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二是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按照特事特办、专项管理的原则,保证非典防治各项资金需要,及时把资金拨付到最需要的地方。2003年,全市财政共拨付防非典专项经费2608万元,其中市级1342万元。三是按照中央“两个确保”的要求,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加强养老保险金征缴和社会化发放工作,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莲都区和龙泉市的社保基金缺口问题。2003年,全市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1.60亿元,增长22.0%,其中市级4086万元,增长65.0%。四是积极调度资金,确保公务员增资政策的落实。

(四)充分发挥财税调控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对工业经济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是及时兑现工业扶持资金。2003年,市直兑现企业扶持资金1400万元。同时,全市共争取到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416万元,争取到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162万元。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经济,促进加快发展的“助推器”。一年来,较好地落实了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新办企业所得税、下岗再就业及受非典影响行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全市共减免地方税收1.85亿元,其中市级7846万元。三是促进加快城市化进程。2003年,市级共筹措预算内外资金5.57亿元,用于防洪堤、开发区、城北区块、供排水公司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市直争取到黄村水库等国债项目资金4868万元。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一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03年,市直部门预算试编范围已扩大到12个部门47个单位。二是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市直对进核算中心的131个行政事业单位中的13个单位试行 “集中支付、自主核算”办法。全年核算财政资金3.62亿元。三是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03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2.65亿元,比上年增长21.9%,节约财政性资金4197万元;其中,市直政府采购金额6114万元,增长37.0%,节约财政性资金771万元。四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管。公安、法院、工商、环保和计划生育五部门收费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五是完善财政基本建设预算,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同时,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依托,审核把关工程造价5.43亿元,节约政府投资913万元。六是强化国资管理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收入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财政平衡基础脆弱。一方面,受电力供应短缺,土地供应不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经济增长质量、企业管理水平等要素性、素质性、结构性因素制约,以及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政策,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势头很猛,如养老、医疗、失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教育、生态市建设等需要相当的财力作保障,财政平衡难度加大。二是体制调整影响地方可用财力,所得税体制、“两保两挂”财政体制、出口退税体制的调整,严重影响财政可用财力三是在大建设、大发展时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政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4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确定我市2004年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做大收入“蛋糕”;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求,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积极推进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龙头的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监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关要求,综合分析财政体制及出口退税政策等变化因素对财政收支的影响,2004年,全市汇总财政总收入24.65亿元,同口径增长12.0%,安排市级财政总收入7.81亿元,同口径增长12.0%。

  全市地方财政预算

   200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15.32亿元,按调整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0% 。

全市一般财政支出汇总预算30.96亿元,比上年增长8.0%。

 市级地方财政预算

拟安排2004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5.32亿元,按调整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0%,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增长7.4%。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工商税收收入3.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农业税收收入1.19亿元,比上年增长4.4%,专项收入1170万元,比上年增长4.9%;罚没收入3290万元,比上年增长5.0%;行政性收费1590万元,比上年增长7.7%。

根据年度预算收入安排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04年市级财政可用资金为9.38亿元(其中动用净结余4100万元,调入资金280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899万元),拟安排市级财政支出预算9.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剔除国务院增资及目标考核奖翘尾等,经常性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4.4%,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支农支出5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9.0%;教育事业费支出18320万元,比上年增长11.6%;科技支出3030万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科技三项费用1950万元,比上年增长 19.8%;医疗卫生支出5610万元,比上年增长9.3%;社会保障支出2260万元,比上年增长10.4%;行政管理费支出16950万元,比上年下降1.1%;公检法司支出8950万元,比上年增长9.1%;预备费2220万元。

三、2004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促进我市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新措施,积极应对新财政体制调整。中央出口退税政策和省政府“两保两挂”财政体制政策的调整都对今年地方财政有较大影响,地方可用财力将有所减少。为此,要着力加强对新老体制的对比分析,认真研究应对方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轻政策调整对我市经济的负面影响。处理好市区财力分配关系,促进市区共同发展。要适应中央、省财政体制的新变化,在促进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步伐的同时,继续努力争取省财政的支持。

(二)坚持依法治税,做大收入“蛋糕”。依法治税是壮大财政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只有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做大收入“蛋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改革发展缺少资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为此,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治税,规范管理,强化服务,进一步精耕细作,确保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在具体措施上,要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深化细化分税种、分行业管理,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强化社保费等规费的征管;要依托信息化逐步实现对个人所得税的全员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建立以电子申报缴库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缴库体系,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规范财政支出范围。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的结构分析,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预算刚性,正确处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关系,保政权建设、保吃饭、保改革、保稳定、保法定增长,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继续加大工业扶持力度,为工业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提供支持。落实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推进城市化进程。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要以改革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财政资金要逐步从经营性、竞争性领域退出来,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快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社保、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投入。抓好市直160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深化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加快集中核算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转型,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逐步试行采购资金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加大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着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完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要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深入实施经营性资产退让、资源性资产按市场原则配置、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增效和合理配置的办法措施,加快实现国有资产从竞争性领域彻底退出的步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

(五)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资金和国债项目资金的管理,建立起基本建设预算与资本预算双轨运行的财政预算管理和建设资金由核算中心统一支付、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技术优势,为部门预算编制、财政集中支付改革和政府工程采购等提供依据,切实加强在大建设时期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按照循序渐进和奖罚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非税收入拨付新机制,加快实施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和实行收支脱钩的管理办法。加强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实施好财政资金绩效跟踪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会计法》,改进和强化财政会计监督,逐步拓宽监督领域,规范会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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