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打好财政扶持拳。财政安排民族专项补助资金,每年按上年度县地方财政收入1.5‰比例提取,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发展生产和社会事业,安排民族乡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财政预算。
二是打好税收优惠拳。实行税收和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在民族乡村范围内新办的企业,除矿产、水电行业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业之日起,给予板桥畲族乡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年,其他乡镇民族村减免3年。
三是打好调整产业结构拳。在民族乡积极发展笋竹两用林、干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主导种植业,对开发性农林基地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贴息政策。
四是打好少数民族群众下山脱贫拳。对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方的少数民族群众,有计划分阶段实施搬迁。优先在县级下山脱贫小区安排一定数量的建房用地,帮助少数民族群众下山转移,实现异地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