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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07 17:09:00

 

(丽水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省级200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78号)要求,特制定丽水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按政府采购目录分类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不支付,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2008年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目录增加UPS外,其余继续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丽水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07〕5号)公布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三、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将应当由本单位组织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自行委托具有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四、预算金额达10万元的自行采购项目,纳入市招标投标中心统一运作。未执行规定流程擅自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停止按预算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五、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并同时报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备案。

六、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并加强协调和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丽水市市级200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丽水市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

 

附件1:

丽水市市级200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26项):电视机、电冰箱、摄影摄像设备、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UPS(5000元以上)、办公家具(除办公桌、会议桌、木制公文柜实行协议供货外,其余5万元以上)、办公用纸、工作制服(5万元以上)、网络设备、医疗设备器械(20万元以下或应国际招标的除外)、档案保密设备(5万元以上)、灯光音响设备、电梯、锅炉、中央空调、汽车、摩托车、商业软件(5万元以上)、发电设备。

(二)工程类(1项):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4项):软件开发设计(20万元以上)、交通工具维护保障、会议、培训(国内)。

以上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因特殊情况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须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一)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消防部队技术装备(全省武警消防部队区域)、质量检测设备(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普通教学仪器设备(全省教育系统)。

(二)市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图书资料(教育系统)、机床类仪器设备(限于中等职业教育)、汽车维修类仪器设备(限于中等职业教育)、电子电工类仪器设备(限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宿舍家具(教育系统)、学生课桌椅(教育系统)。

以上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有关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或本系统)所属各单位的上述项目进行集中后,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三、市级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为5万元;

工程类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年度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为10万元;其他工程年度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为3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上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表,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四、市级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和非基建工程项目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基建工程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2:

丽水市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

代 码

目 录 名 称

      

A

货 物 类

 

A01

土    地

 

A02

建筑物

 

A0201

办公用房

 

A0202

宿舍用房

 

A0299

其他建筑物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

包括大屏幕彩电 

A030102

电冰箱  *

 

A030103

洗衣机

 

A030104

吸尘器

 

A030105

摄影摄像设备  *^

包括摄像机、光学.数码相机等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

包括多联、窗式、分体或柜式空调、恒温恒湿设备

A030199

其他电器设备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

包括台式、便携式电脑

A030202

打印机  *^

 

A030203

电话机

包括无线移动电话 、车载电话

A030204

传真机  *^

 

A030205

复印机  *^

 

A030206

速印机 *^

包括高速油印机、一体化速印机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仪  *^

 

A030209

扫描仪  *^

 

A030210

UPS*

 

A030299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3

家 具

 

A030301

办公家具  *^

除办公桌、会议桌、木制公文柜外,其余5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A030302

宿舍家具

 

A030303

高校学生宿舍家具

 

A030304

高校学生课桌椅

 

A030399

其他家具

包括普通学校的学生课桌椅等

A04

办公消耗用品

 

A0401

办公用纸  *^

 

A0402

办公设备耗材

包括计算机用移动硬盘、可写光盘、优盘、软盘、刻录机、多媒体音箱、耳机、鼠标,以及打印、复印及传真设备用硒鼓、墨盒、墨粉、色带等耗材及配件。

A0403

办公文具用品

包括档案夹、笔、计算器、文具架等

A0499

其他易耗品

 

A05

建筑、装饰材料

包括水泥、木材、板材、金属材料、瓷砖、清洁用具、玻璃等建筑装饰材料

A06

物    资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

包括粮食、糖、棉花等

A0606

燃  料

 

A0699

其他物资

 

A07

专用材料

 

A0701

药品

 

A0702

医疗耗材

 

A0703

图书资料

包括电子出版物

A0708

工作制服  *

包括执法制装,5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A0799

其他专用材料

包括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胶片胶卷、录音录像带、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用材料及劳保用品等

A10

专用设备

 

A1001

通信设备

包括移动通信、电话通信设备等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4

网络设备  *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A100405

集线器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包括网络安装工具、测试工具、网卡、网线、ATM设备、FDDI设备等

A1005

发电设备  *

 

A1006

医疗设备及器械*

应国际招标的设备及单台或批量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实行分散采购

A100601

医用放射诊治设备*

医用X射线设备、数字成像(DSR)、高能射线诊治设备、放射性核素设备等

A100602

医用超声仪器设备*

超声波、多普勒等成像诊断设备,超声治疗、监护设备等

A100603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心电、脑电检测、肌电及诱发电位仪、监护仪等

A100604

物理治疗设备*

高压氧治疗、高压电位治疗、电疗设备等

A100605

医用激光设备仪器*

激光手术和治疗设备、诊断仪器及配件等

A100606

手术急救室设备*

呼吸机、麻醉机、除颤仪、手术导航、电刀、氩气刀等

A100607

临床检验分析系统*

血液、生化、免疫、细菌、生物基因和科学等分析仪器设备

A100608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