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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会字〔2007〕34号
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
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为了加强领导,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赛浙江赛区的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财政厅厅长黄旭明担任,副组长由省财政厅副厅长罗石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陈建中
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 侯余兴
省财政厅人教处处长 黄克旭
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赵立妙
省财政厅法制处处长 沈江平
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 宋培军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邢自霞
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局长 张杭平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何元福
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主任 汤 淮
2.领导小组下设大赛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陈建中
办公室副主任: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周位标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周克俭
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王林尧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林金松
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吴光善
大赛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
3.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知识,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法规。
三、竞赛方式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包括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第一赛程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e.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cicpa.org.cn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以及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zjczt.gov.cn),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浙江财税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各地区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地区的财会人员登陆上述网站,参加第一赛程的答题。
第二赛程比赛的形式包括笔试、口试两种。由省直部门(或单位)和各市(地)级财政部门组织,通过层层竞赛,选拔最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的比赛。
1.以县(市)为单位,通过选拔产生若干名选手参加市(地)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竞赛。
2.以市为单位,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和市所属单位参赛选手进行竞赛(具体办法由各市财政部门自定)。
3.省级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选拔赛并组队,经省财政厅组织初赛后,确定若干代表队参加全省比赛。自行组织选拔、参加省级单位初赛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将开展选拔的有关文件于8月底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朱晓军,联系及传真电话:0571-87058444。
4.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
5.全省比赛分二轮进行。第一轮为团体赛,由各市(包括宁波)财政部门和省直单位的若干个代表队的参赛选手参加复赛,采取笔试、口试形式,按各队的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取前六名的代表队参加决赛,决出团体名次。第二轮是个人赛,按上述参加团体赛的各市(不包括宁波)和省级单位选手的笔试成绩,取前十八名参加个人比赛,比赛分3个组,每组6人,进行口试复赛,每组按选手的综合成绩取前二名进入决赛,决出个人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并择优组成浙江省代表队,赴京参加全 国比赛。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6月份,成立大赛各临时组织,分别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落实大赛有关工作。征订、发放大赛辅导讲座和大赛法规汇编。
2.7月份,公布第一赛程大赛试题。
3.8月份,进行网上答题,并组织第二赛程的命题工作。
4.10月10日前,各市及省级部门或单位结束选拔赛并组队完毕。
5.10月中下旬,组织全省第二赛程的团体和个人复赛、决赛,产生省代表队。
6.11月-12月,组织浙江省代表队队员集训,并按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比赛。
五、奖励办法和措施
(一)第一赛程
1.组织奖。按照第一赛程宣传发动大赛的组织情况及其参赛人员占本地区会计人员比例评选三个组织奖。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
2.个人奖。按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的规定,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第二赛程
1.团体奖。奖励进入第二赛程决赛的前6个代表队,按决赛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组织奖。在第二赛程中未进入前六名的代表队中按照下列条件评选产生若干名组织奖:
(1)认真完成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3)按时参加大赛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个人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为参加全省第二赛程个人赛中成绩前六名者。
对获得全省第二赛程个人赛奖项的选手,还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选手目前尚未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考核后,直接确认为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对目前已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近三年内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免于《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并允许其在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满三年,即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并优先列入浙江省高级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对获上述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第二赛程各奖项者,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领导小组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辅导资料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的辅导资料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写,具体内容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本次大赛是一次广泛学习和宣传贯彻《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普及会计知识,促进广大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新会计法规和会计业务知识,提高会计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会计知识竞赛,也是进一步发掘会计人才,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会计工作氛围的有利契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做到宣传发动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切实做好各个赛程、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各项组织工作的园满完成。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抄送:财政部,省人事厅,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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