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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丽水市直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20 18:35:00

 

 

 

 

丽水市财政局文件

 

 

丽财会〔2007〕174号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

会计知识大赛丽水市直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企业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财政部决定于2007年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7〕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丽水市直赛区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市财政局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丽水赛区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赛丽水赛区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赛办公室,负责丽水赛区的具体组织工作。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丽水赛区评判委员会”,负责本次大赛第二赛程的命题和评判工作,解答竞赛中的疑难问题。

二、积极宣传发动

开展会计知识大赛是宣传新企业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并推选出优秀的选手参加市直的比赛,以保证全市会计知识大赛赛出水平、赛出精神、赛出成绩、赛出荣誉。

三、参赛对象

市直单位从事财会、财经工作和财经类大中专院校师生和财会事业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大赛内容

大赛以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它相关法规。

五、大赛方式

本届大赛分为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试题刊登在省财政厅浙财会字〔2007〕34号文件所列的网址和刊物中。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财会人员、财经类师生和财会事业爱好者登陆上述网站,积极参加第一赛程的答题。

第二赛程即选拔赛。形式包括笔试和口试两种。各参赛选手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取前十八名参加口试比赛,决出个人赛名次,并择优组成市直代表队,参加全市比赛

六、时间安排

(一)7月份,公布第一赛程试题;

(二)8月份,进行网上答题,并组织第二赛程命题;

(三)8月下旬,市财政局组织市直参赛人员选拔,于8月31日前确定参加全市会计知识大赛选手名单。

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参赛者可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七、辅导资料

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具体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在本次大赛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金丽虹、林蓓,联系电话:2669236、2669239。

 

附件:1.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7〕34号)

     2.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丽水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丽财会〔2007〕163号)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会计  组织  工作  通知

  丽水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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