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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会计从业证年检时间的有关规定 |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4-11-23 10: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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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般每2年年检1次,持证人员应以发证之月或上一次年检之月为基点算起,在满2年时的同一月主动到管辖的会计从业证管理部门办理年检,不得逾期。市直会计从业证年检由市政府审批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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